
按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,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,應負損害賠償責任,民法第193條第1項定有明文。次按民法第193條第1項所定「增加生活上之需要」,係指被害以前無此需要,因為受侵害,始有支付此費用之需要而言(最高法院96年度台上字第513號判決意旨參照)。
如車禍一方是優食公司外送員,則優食公司回覆原告與優食公司有獨立承攬關係,外送人員得自行決定是否上線接受承攬要求,若未提供外送服務,則無承攬報酬等語。

【勝訴】租屋糾紛,屋主提告返還房屋及不當得利,但當事人董小姐已無居住,也沒有連帶保證,故法官駁回屋主對董小姐的請求!

【勝訴】身分相關資料遭人盜用設立蝦皮帳戶,致涉嫌違反商標法,檢察官給予不起訴處分!

【勝訴】詐欺加害者所用行為,須認為詐術者,故為不起訴之處分!【刑事訴訟律師推薦】

【勝訴】竊盜案件,我方當事人與告訴人達成調解,且告訴人損害不高,獲檢察官職權不起訴(微罪不起訴)!

【勝訴】侵害配偶權事件,委任人為被告,經一審判決原告之訴駁回!

【勝訴】幫助詐欺、幫助洗錢,得為不起訴之處分!

【勝訴】共有的房屋,居住人即當事人並未阻止其他共用人對共有房屋的使用收益,法院駁回共有人所提不當得利的起訴!

【勝訴】欠錢不還,雖經協議返還,但被告遲遲不履行,經一審判決全數返還!

【勝訴】竊盜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,一審獲判無罪! 【刑事訴訟律師推薦】

【勝訴】幫助詐欺、幫助洗錢等,帳戶因求職遭詐騙集團騙走,檢察官明察,為不起訴之處分!

【勝訴】無參與販賣毒品部分,一審自白販賣毒品,二審否認販賣毒品,經二審法院明察,確無涉及販賣毒品!

【勝訴】抵押權也是有消滅時效,確認不存在,自可起訴塗銷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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