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民事訴訟或家事訴訟通常均曠日費時,如果當事人勝訴機率極高,不一定以起訴來達成目的,亦可聲請調解加以處理,較有可能快速處理,我方當事人已獲得另一勝訴判決,且考量部分證據遺缺,起訴後審理期間恐花費半年至一年,故建議聲請調解,也不會致對方有不好感受,經當事人同意下聲請調解,獲得快速且圓滿的結果!

【勝訴】詐欺加害者所用行為,須認為詐術者,故為不起訴之處分!【刑事訴訟律師推薦】

【勝訴】竊盜等原審判決無罪,告訴人請求檢察官上訴,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仍認無罪,駁回檢察官上訴!

【勝訴】強制猥褻案件,經與被害人調解成立,取得緩刑3年,不用入獄服刑!

【勝訴】傷害案件為告訴乃論案件,於一審判決前,均可以撒告,本案獲不起訴處分!【家事律師推薦】

【勝訴】監護人擅領被監護人帳戶內金錢,當事人聲請改定監護人,經法院裁定共同監護!

【勝訴】對方請求夫妻剩餘財產,經調解成立,我方均未給付任何金錢!

【勝訴】誹謗部分,不得僅憑告訴人主觀感受;詐欺部分,不得僅憑告訴單一指述!

【勝訴】竊盜案件,我方當事人與告訴人達成調解,且告訴人損害不高,獲檢察官職權不起訴(微罪不起訴)!

【勝訴】侵入住案件,因我方當事人並非無正當理由進入,經檢察官明察,獲不起訴處分!

【勝訴】車禍過失案件,因告訴人請求賠償金額不合理,在我方當事人向法官主動表示願賠償合理金額,獲得減刑及緩刑!

【勝訴】詐欺洗錢案件,我方當事人楊先生未參與部分,均判無罪;已參與但已經判決,均為免訴,不用再入監服刑!

【勝訴】妨害名譽須意圖散布於眾,檢察官為不起訴之處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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