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誹謗部分,不得僅憑告訴人主觀感受;詐欺部分,不得僅憑告訴單一指述,縱有告訴人指稱與被告間有債務糾紛,亦屬民事之債務不履行範疇,告訴人宜循民事救濟途逕解決,要難認被告有詐欺故意或不法所有之意圖!

【勝訴】詐欺洗錢案件,我方當事人楊先生未參與部分,均判無罪;已參與但已經判決,均為免訴,不用再入監服刑!

【勝訴】傷害案件為告訴乃論案件,於一審判決前,均可以撒告,本案獲不起訴處分!【家事律師推薦】

【勝訴】幫助詐欺、幫助洗錢等犯行仍需有幫助詐欺、幫助洗錢之故意或未必故意,被告終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

【勝訴】一審判決未獲緩刑之諭知,經與二審法院積極溝通,並表示悔改之意,而始得緩刑之諭知!

【勝訴】本票債權不存在事件,二審逆轉,對造上訴最高法法裁定駁回!

【勝訴】我方當事人經人提告強制罪、誹謗罪、誣告罪、教唆誣告罪、恐嚇罪等刑事告訴,經檢察官明察,均獲不起訴處分!

【勝訴】共有土地,若有分管契約(協議),而其他共有人否認,可提確認分管契約存在之訴,爭取使用權益!

【勝訴】因我方勝訴機率極高,建議當事人聲請調解(暫不起訴),簡單且快速達成當事人請求!

【勝訴】幫助詐欺、幫助洗錢等,帳戶因求職遭詐騙集團騙走,檢察官明察,為不起訴之處分!

【勝訴】侵害配偶權事件,委任人為被告,經一審判決原告之訴駁回!

【勝訴】因我方勝訴機率極高,建議當事人聲請調解(暫不起訴),簡單且快速達成當事人請求!

【勝訴】共有的房屋,居住人即當事人並未阻止其他共用人對共有房屋的使用收益,法院駁回共有人所提不當得利的起訴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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