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民事訴訟或家事訴訟通常均曠日費時,如果當事人勝訴機率極高,不一定以起訴來達成目的,亦可聲請調解加以處理,較有可能快速處理,我方當事人已獲得另一勝訴判決,且考量部分證據遺缺,起訴後審理期間恐花費半年至一年,故建議聲請調解,也不會致對方有不好感受,經當事人同意下聲請調解,獲得快速且圓滿的結果!

【勝訴】改定親權(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,一般稱監護權),須未曾盡親權人之責任,損及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,不是隨意就可改定!

【勝訴】租屋糾紛,屋主提告返還房屋及不當得利,但當事人董小姐已無居住,也沒有連帶保證,故法官駁回屋主對董小姐的請求!

【勝訴】我方當事人經人提告強制罪、誹謗罪、誣告罪、教唆誣告罪、恐嚇罪等刑事告訴,經檢察官明察,均獲不起訴處分!

【勝訴】妨害名譽須意圖散布於眾,檢察官為不起訴之處分!

【勝訴】少年保護案件,經法院為不付審理之裁定,並為告誡、輔導等適當之處分,以啟自新!

【勝訴】本票債權不存在事件,二審逆轉,對造上訴最高法法裁定駁回!

【勝訴】共有土地,若有分管契約(協議),而其他共有人否認,可提確認分管契約存在之訴,爭取使用權益!

【勝訴】車禍過失傷害之請求損害賠償事件,原告請求不合理賠償,我方當事人先給付合理賠償後,法院判決不用再賠償!

【勝訴】詐欺加害者所用行為,須認為詐術者,故為不起訴之處分!【刑事訴訟律師推薦】

【勝訴】監護人擅領被監護人帳戶內金錢,當事人聲請改定監護人,經法院裁定共同監護!

【勝訴】帳戶遭親人盜取並盜用,檢察官明察秋毫,給予不起訴處分!

【勝訴】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條例案件,當事人不知性交易對象確係「未滿18歲」,為不起訴之處分!【律師推薦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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