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新消息

首頁 / 最新消息

122026.01

【勝訴】車禍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,我方當事人取得醫藥費用、薪資損失、勞動能力減損及精神慰撫金等賠償!

勞動能力若有減損,會是車禍損害賠償金額最大項目!

按「身體或健康受侵害,而減少勞動能力者,其減少及殘存勞動能力之價值,不能以現有之收入為準,蓋現有收入每因特殊因素之存在而與實際所餘勞動能力不能相符,現有收入高者,一旦喪失其職位,未必能自他處獲得同一待遇,故所謂減少及殘存勞動能力之價值,應以其能力在通常情形下可能取得之收入為標準。」最高法院最高法院61年台上字第1987號判例意旨可參。

高雄律師推薦 高雄律師事務所 高雄刑事律師 高雄民事律師 高雄法律事務所推薦 高雄法律顧問 高雄法律諮詢
瀏覽人數: 1182466 © All Rights Reserved.

律師,高雄律師,前金區律師,三民區律師,鳳山區律師,澎湖律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