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【勝訴】民事損害賠償,回復原狀所生之必要費用,得請求支付|民事律師推薦

【勝訴】車禍所涉及刑法過失傷害罪嫌,因屬告訴乃論案件,若調解成立,告訴人撤回刑事告訴,即可獲不起訴處分,民事賠償亦可免再跑法院!

【勝訴】公然侮辱-告訴人單一證述,須有其他積極證據可資佐證

【勝訴】套繪管制,並非實質上占用!

【勝訴】過失傷害-刑法之過失,其過失行為與結果間,在客觀上有相當因果關係始得成立

【勝訴】訴諸媒體或行政機關投訴,實屬係合法之意見表達方式,亦為正當權利之行使,並非「惡害」通知, 自與恐嚇罪之要件有所不符!

【勝訴】業務侵占之損害賠償事件;不真連帶債務,是指數債務人具有同一給付目的,本於各別之發生原因,對債權人各負全部給付義務

【勝訴】車禍案件,於檢察官向法院為起訴或聲請簡易處刑後,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,即不用繳納裁判費用!|高雄車禍案件律師

【和解成立-勝訴】按抵押權為擔保物權,以擔保債權存在為前提,倘擔保債權並未發生,抵押權即失所附麗,縱有抵押權登記,應屬無效,抵押人得請求塗銷

【勝訴】成年之在學學生,未必即喪失其受扶養之權利,若子女已成年,應適用扶養權利義務之有關規定,由子女自行請求;另非應為送達之處所,自不得於該原處所為寄存送達|高雄家事訴訟律師

【勝訴】刑法第277條第1項之傷害罪,係結果犯,必致人之身體或健康發生傷害之結果,才會構成喔....

【調解成立】家事事件如好好運用溝通技巧及知悉雙方當事人有利、不利條件,也可以不用以法院裁判方式解決喔|家事律師推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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